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承包方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工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单位和劳务外包公司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业务外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通常来说,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人支付报酬,购买的是外包企业的劳务成果。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借由承揽合同来保障和实现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实践中,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常常采取将一部分业务外包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组织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方式。然而此种用工方式仅采取了外包的形式,实质上仍是派遣,因此引发诸多不当用工责任纠纷,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了识别“假外包真派遣”的不当用工模式,辨别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两种用工形式的区别显得极为必要。
1、概念区别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是由发包单位将公司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2、性质区别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只是发包单位将某项业务职能外包给其他单位或组织去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